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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节 古代笔记里最诡异、最
荒冢疑案山东省某县有一个妇人,讲述这件事的人忘记了她的名字。一天傍晚,她从外家回来,骑着一头黑驴。她的弟弟背着包袱,跟在后面。路途中经过一座山,妇人想小解,就让她的弟弟牵着驴在山路边等着,自己一个人往树林深处走去。走了一段路,看见1座坟墓,周围有青松围绕,四边有怪石竖立,地方显得幽静偏僻。妇人在这里小解后整理衣服,忽然发现自己的裤子不见了,找遍四周,没有找到。幸亏还有外衣遮蔽身体,匆匆忙忙地骑驴回家。妇人把这事悄悄告知了丈夫,丈夫吓得面色如土,急忙说道:“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摆手让妇人别再提这事。妇人不敢说话,始终弄不明白怎么回事。到了夜里,夫妻二人关上门休息。丈夫很快入眠,鼾声如雷。妇人却心中畏惧,睡不着。忽然听到巨大响声,好像大石头落到了床上,床被震动。妇人呼喊丈夫,没有回应。点上灯烛一看,只见丈夫的胸口上牢牢地插着雪亮的一把匕首。妇人吓得大声哭叫,家里人都跑过来,妇人打开门。众人检查了门窗,没有人进来的痕迹,怀疑丈夫是妇人所杀,就报告了官府。县令让衙役拘来妇人询问。从丢失裤子开始,妇人就把产生的事说了1遍。县令带领众衙役带着妇人去丢失裤子的地方查看,确有一座坟墓,外部看来,并没有甚么异常。找来墓主询问,墓主说:“有一个女儿夭折,葬在这里快十年了,平常会派人来扫扫墓,其它的事都一无所知。”县令告知他产生的事情,并要开墓查看,墓主辩论,表示不愿意,在县令的训斥下才委曲同意。挖开墓,打开棺材,里面居然没有女尸,却是一个少年和尚,光着上身仰躺在棺材里,下身穿着一条红裤子,正是妇人丢失的那条裤子。和尚胸口上插着一把锋利匕首,匕首周围的血迹还是湿的,好像刚刺入不久。众人都大惊失色。对周边寺院察访,都说没有这个和尚,也没有人来提供有关和尚的线索。这件事如此奇异,始终没有公道解释,因而成了疑案。(清·李庆辰《醉茶志怪》卷2《疑案》)
攒屋奇案处州乡下有一个人名叫陈瑞,送他的老婆回娘家,途经半塘桥时,他的妻子去路边厕所小便,很久没有回来。陈瑞四周去找,没有找到,看到前方村庄中的攒屋(停放棺材的简陋小屋)里有红裙外露,急忙近前去看,果然是他妻子的衣服,像被人拽入棺材中一般,裙子的半截还露在外面。他怀疑是僵尸作怪,想用斧子劈开棺材,来救他的妻子。他在村中询问棺材的主人是谁,有一个姓张的人说:“这是我姑母的棺材。姑母死的时候3十多岁,她儿子也死了,无力安葬,就把它搁在这儿,已很久了。”陈瑞要求开棺,张某一开始不允许,经陈瑞再三要求后,才同意。劈开棺材一看,只见一个白胡子的男人在里面,手里拿着陈瑞妻子的裙子,但是陈瑞的妻子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不知她在何方。因而,陈瑞以妻子活着丢失为由告到官府,而张某又以失去死去的姑母尸体为理由也告到官府,闹得不可开交。但官府不能断清,至今仍是一桩悬而未决的奇案。(清·袁枚《子不语》卷十八《处州溺妇奇狱》)
银包悬案福建省长乐县有个姓李的妇女,她2十五岁时生了一个儿子,生子后六个月丈夫不幸去世,她便立志守寡,抚养孤儿。李氏家中只有一个丫鬟和一个老年的仆人,除此之外,虽是亲族,也很少与他们相见。乡里及周围一带地方,凡是知道她为人的,对她都很尊重。儿子十五岁时,让他到外面去从师求学。一天,李氏凌晨起来纺线绩麻,忽然看见一个白衣男子立在床前。李氏惊骇当中对他喝叱了1声,那男子走到床的背后就不见了。李氏恐惧,便唤丫鬟到自己房中作伴。到了中午,李氏的儿子从外面回来,同母亲1起用午饭。他抬头也看见有个白衣男子立在床前,惊骇而呼唤起来,那男子走到床后又不见了。李氏对儿子说道:“听说穿白衣的是财神菩萨。这座房子自从祖宗居住到现在,已有一百多年,会不会先人在这里遗留下一宗金银财宝呢?”
因而和丫鬟一起撬开床下的地板,发现地板下面有块青石,大如方桌一般,上面放着一个红缎的银包,里面包着白银5锭。李氏见了很高兴,想揭开这块石头,但力气不够,未能如愿,就对儿子说:“凡是发掘地下的窖藏,应当先祭祀财神。孩儿快到市镇上去购买斋神的牲礼,祭了神然后再开启青石。”李氏的儿子立刻拿了银包去集市上买猪头。等到猪头买好,才想起没带零钱,便拿出银包给屠户说道:“恰巧没有带零钱,就将这银包中的5锭银子作为抵偿,先放在你这里。”因而把猪头装进1只布袋回去。当他途经县衙门前时,一个捕快跟了上来,问道:“小哥,你这布袋里装的是什么?”回答道:“猪头。”捕快不相信,还是盘问。李氏的儿子最后烦了,把布袋扔在地上说道:“不是猪头,难道是人头吗?”把布袋1倒,果然是个人头,血流满地。李氏的儿子大为惊骇,吓得哭泣不止。
捕快把他带到县衙大堂。李氏的儿子如实说自己是从某屠户店中买来的,因而又把那屠户逮捕到堂,所招供的与李氏儿子所说的完全符合,并将那原来的银包呈上。经堂前的衙役展转捧上去时,都是红缎包着的,等到递到了案前打开看时,红缎却成了血染的白布,当中包着人的手指头五个。县令大惊,重新再审问李氏的儿子,李氏的儿子就将事情的来龙去脉据实做了供述。县令根据他的供述,亲身到他家中,撬开地窖中的大青石,则见下面是一具无头男尸,衣裳、鞋子全都是白的,右手五个指头已没有了。布袋中的人头和银包中的五个手指头,与这尸体所缺的符合。经过百般查究,得不到任何线索,县令只得先把屠户和李氏的儿子关在狱中,案子至今悬而未结。这是乾隆210八年的事。(清·袁枚《子不语》卷2十四《长乐奇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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