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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城市禁燃区域焚烧香蜡纸烛等祭祀用品的通告
盘州府布〔〕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减少城区空气污染、倡导绿色祭祀、树立文明新风,现就我市中元节(俗称“七月半”)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倡导现代文明祭祀。中元节期间,加大文明祭祀方式的宣传,倡议广大市民文明祭祀、绿色祭祀、安全祭祀,引导广大市民采用鲜花、网络、电子香烛等方式祭祀,推行使用低碳、环保的现代文明方式来表达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努力营造“文明祭祀、绿色环保”的社会环境。
二、划定城市禁燃区域。中元节期间,严禁在禁燃区域内焚烧香蜡纸烛等祭祀用品,全面禁止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红果城区禁燃区域:以盘州市自然资源局前立交桥为起点→蛾螂铺大桥(含市自然资源局小区)→江源路→竹海东路(含观月广场、阳光小区、半山世家、仁和小区、浅水湾小区、东湖国际、盘州府1号、医院、王家山安置小区、湿地公园)→凤鸣南路(含电厂小区、云鼎尚城、畜牧局小区、云海花园)→海航大道(含国际花园酒店、—1—凤鸣小区、金秋小区)→顺城怡景→胜境大道(南湖公园)→环湖路→平川西路(含盘州市第八中学)→杜鹃西路(奥体城)→迎宾大道→红沙路(含揽月逸景小区、揽月广场、兴成学校)→银杏大道(含月亮山小区、翰林苑小区)→盘州市自然资源局前立交桥为闭合环形线路,环形内区域为禁燃区范围。
三、指定文明祭祀燃烧区。为尊重传统习俗,中元节期间,倡议广大市民推行用现代祭祀(鲜花、电子香烛等)方式代替传统祭祀方式,焚烧香蜡纸烛能少则少,确需焚烧香蜡纸烛等的必须到禁燃区外或指定区域焚烧,引导广大市民文明、清洁、安全祭祀。红果城区指定焚烧区域:一区为观上(医院后面)→盘州市第十四中学→盘州小区(红沙小区),道路两侧及沿线周围废弃土场;二区为亦资街道海航大道延伸段。
四、提供免费公交乘车服务。为方便群众到文明祭祀燃烧区域开展祭祀活动,年8月13日至15日,每天19:00—22:00,市公交公司提供免费乘车服务。乘车路线:指定焚烧区域一区公交线路为月亮山小区→红果汽车站→胜境广场→小广场→市供电局→胜境大道中→中黔金交盘州分中心→市检察院→盘州金融服务中心→观上(医院后面);指定焚烧区域二区公交路线:西部公园→翰林小区→市自然资源局→蛾螂铺大桥→市国税局→仁和小区→人民银行盘州支行→市三小→市法院→华夏中学→国际花园酒店→凤鸣小区→金秋小区→仁和村路口→亦资街道海航大道延伸段;若临时有调整则以市公交公司发布的线路为准。
五、从严查处不文明祭祀行为。红果、亦资、翰林街道办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在禁燃区域内焚烧香蜡纸烛等不文明祭祀行为进行—2—劝阻和引导;公安、消防、环保、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中心城区进行全面巡查执法;对阻碍联合巡查执法、煽动闹事、威胁、殴打执法管理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请广大群众对以上工作进行监督,对违规祭祀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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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