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_七月半_鬼节

延续与发展古代思明土司之地的本土民间

发布时间:2024/3/25 14:23:55   点击数:

前言

在官方祭祀体系和道教、佛教传入之前,思明土司之地是有自己独特的信仰体系的。秦汉时期,思明土司之地属于百越族群的一支———骆越活动的范围,今宁明、龙州一带分布的花山崖壁画就是他们遗留下来的珍贵文化遗产。

有学者指出,花山崖壁画中包含很多举行宗教祭祀活动时集体歌舞的场面,说明它主要是氏族和部落社会祖先崇拜的表现,同时还糅合了日月崇拜、山河崇拜、生殖崇拜以及图腾崇拜等内容。

在万物有灵观念的基础上,瓯骆族群的巫师们吸收已有的神话体系和鸡卜占术,发展产生了以祷祝神灵禳解为核心内容的“麽”教形式。唐宋以后,伴随着左右江地区逐渐接受外来文化的辐射,原生的“麽”教也逐渐吸收外来的道、儒、佛的神祇与观念,甚至仪式过程也随之发生变化。

就思明土司之地而言,明清时期是一个急剧变革的时代。思明府从“左右两江之首,领属州司者九”,逐渐变成了“孤家寡人”,甚至要受到太平府管辖。到清中期时,思明府更是被降级为州,其实力也一再削弱,甚至其衙门多次被土匪所攻破。在这样持续变迁的历史背景下,思明土官及其治下的民众,信仰图景也发生很大改变,民间信仰更是出现新的局面。

自然崇拜的延续壮族具有相当丰富多彩的民间信仰,首先便是自然崇拜,如天体崇拜有对太阳、月亮、雷等的崇拜;无生物崇拜有对石、土、火、水等的崇拜;植物崇拜有对树、竹、花、禾、葫芦等的崇拜;动物崇拜有对蛙、蛇、鸟、牛等的崇拜。

在思明府一带民间,人们对雷霆、土地、古树、山川等自然物的崇拜尤为普遍。雷王崇拜是壮族民间非常盛行的自然崇拜。壮人对雷王既敬奉又畏惧,为了感谢雷王威德,方才建庙供奉。据康熙《思明府志》记载,思明府治所南半里外曾经建筑有雷王庙,明代思明土官知府黄道还曾经重修过。

只是到了清康熙年间,因为战争动荡,雷王庙毁圮无存。此外,思明府下辖的洞廊村,历史上曾经建筑过“雷霆庙”,也是雷王崇拜的一种表现。土地崇拜是思明府民众最为盛行的自然崇拜形式。即使是土官家族,也非常敬奉。

明清时期,思明府曾经建筑过“土地祠”。在思明府辖下的思明州城,明代也曾经建筑过土地祠。民国《宁明县志》记载:“况村,又名‘派贶’,即今县治。其地当在城西北一带。当黄钟灵未拆毁城内外庙宇以前,蓉峰塔下有一土地祠,颜曰‘派贶社’。城西北一带居民祀之。

岁时祭祷不歇。盖当时东南一带概是森林,村社则在西北。”康熙《思明府志》在述及思明府形胜时,曾明确距府城十里的仙奕岭大榕树下建有“古社”;府城东五十里的朱砂峒“社神最灵”。这说明,至迟在清康熙时期,思明府一带非常盛行土地崇拜。古树崇拜也是思明府民众非常盛行的自然崇拜形式。

当地壮族民众认为,古树生命力旺盛,能够为人们带来好运。因此,各村各寨非常崇拜古树。如在思明府下辖的明江镇洞廊村,一直到现在还生长着两株树龄近千年的古榕树,甚至构成独具特色的“独木成林”景观。在海渊镇思州村,至今还生长着数株古扁桃树,历来得到当地壮族民众的崇拜和供奉。

此外,在《思明府志》山川志的记载中,我们也能偶尔看到当时的壮族民众对山林和泉水的崇拜。如在思明府吴峒的一处山脉,被当地人认为“其山有神,颇灵验,峒人岁必祠祭之”。

在思明府之地,自然崇拜历来盛行,反映当地壮族民众万物有灵的思想。这些不同的自然崇拜形式,更多地体现在民间,历来很少进入史籍记载,因此仅能略窥其面貌。另据笔者前两年到思明府原治所———宁明县明江镇明江街的考察,不同街区建造有各自的土地庙。

在原思州土州治所的今宁明县海渊镇思州村一带,也与明江镇一样,各个街道也都建有单独的土地庙。对土地神的敬奉,除每月初一、十五的日常性祭祀外,每年农历二月和八月均会举行大型祭祀活动,各家各户集资购置三牲、香纸等,共同祭祀,之后进行集体聚餐。

祖先崇拜的延续祖先崇拜主要是指对故世祖先的供奉与祭祀,展示孝道,希望得到先祖保佑的信仰行为。在中国各民族社会中,其表征有牌位崇拜和坟墓崇拜。思明一带壮族民众历来盛行祖先崇拜。受汉族地区影响,家中书写祖先牌位,农历初一、十五,必焚香祭拜。凡遇到重要节日,则会举行更加隆重的祭祀仪式。

从《思明府志》的记载可以看出,思明府辖下民众是极为盛行祖先崇拜的。农历三月初三上巳节、九月初九重阳节,都要到祖先坟墓前祭拜;七月十四中元节、冬至,也都准备应季食品在家中牌位前供祭祖先。从祭祀的时间、供品以及具体情形来看,既带有显而易见的本土文化色彩,也可看到外来祭祀文化的影响。

地方守护神崇拜的兴起清代后期,伴随着思明府一带激烈的社会变迁,民间出现新的地方守护神,并且进入地方志记载,成为边陲社会信仰图景的一个重要方面。这里我们主要以蕾沙大将军和陆大将军来进行说明。

蕾沙大将军,系因所在山脉名被“敕封”的神灵,为广西宁明县城周边一些壮族村寨供奉的地方守护神之一。清末光绪时期,宁明州城西门外的“威远庙”所祭祀的神灵中,已经有蕾沙大将军一席之地,他与汉新息侯伏波将军马援、宋枢密副使狄青一起接受州人祭祀。

而单独接受供奉的蕾沙大将军庙,在清光绪时有4处:一在明江将台;一在纳觉村蕾沙山;一在纳丽村;一在载版、载甘二村之间,地名“将坡”。这四处庙宇离宁明州城均不远,前两处较远,距州城15里;后两处较近,分别距州城8里和5里。当时,这些地方的民众对蕾沙大将军的信仰非常虔诚,不仅为其建造祠庙,而且每年还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

如果蕾沙大将军的崇拜与当地民众对“护国英雄”的敬奉相关,那么更小众的陆大将军崇拜则与一个土酋对乡村社会的维护有关。陆大将军,是宁明县明江镇洞廊村所崇拜的守护神。所谓陆大将军,其原型为陆佑,明代万历年间任思明土知府黄应雷头目,因与安南禄州土官相勾结而兴兵抗命,后兵败自刎。

陆佑兵败后,所拥有的田地大多没入官租,但有部分田产没有纳入其中。后来,洞廊一带的壮族民众,“念其留遗之田亩,立祠祀之”。经过一系列的历史记忆改造与重组,当地壮族民众逐渐将陆佑塑造成了“有仁有义、济苦救贫”的“将军”。

清道光四年(1824),洞廊村民众还曾捐资在明江边码头旁建造了“陆佑将军庙”。概而言之,无论是蕾沙大将军崇拜,还是陆佑将军崇拜,都是曾经的思明府民众在面对社会变迁时的一种适应性应对。他们或缅怀抵御交趾的“护国英雄”,或感恩于宽厚仁义的“将军”,进而祈愿区域社会安定,人们安居乐业。

鬼魂崇拜的盛行在明清时期的思明府社会,人们还一度盛行鬼魂崇拜,认为人死后会变成鬼,因此,多有崇拜事宜发生。但由于这种崇拜在古代社会中太过于普遍,以至于有关的记载非常稀少。

康熙《思明府志》也仅偶尔提及“病鲜用药,惟事祭鬼”(《分野志·风俗》)。“彜俗信鬼,非所祭而祭之者多矣。”(《祀典志序》)然而,更具体的记载,则再也找不到了。不过,到了清代末年,黎申产撰《宁明州志》则对此进行了更多记载。在《风俗纪》中,黎氏不仅详述当地三大良俗,而且也描述了四大应革之俗,其中所论及的“鸡鬼”之俗实乃鬼魂崇拜的一种。

所谓鸡鬼,实际上为恶性疟疾等病,是可以医治的。但当地民众受相邻越南方面影响,认为鸡鬼系邪巫豢养之物。一旦发现有鸡鬼,需要于农历每月初一和十五,投放一只活鸡到瓦罐中,供鸡鬼食用。

鸡鬼听从主人指挥,会前往主人不喜欢的人家作祟,附身到病人身上,最后只好请求巫师前来用符水和咒语召回或驱逐之。如果被附身的人不幸死亡,那么他自身也会变成鸡鬼,会再次附身到别人那里为祟。这样一种来自外地的鬼魂观念,曾经一度在宁明边境地区非常盛行,思明府治下的壮族民众自然也深受影响。

清末时期,鸡鬼案件在宁明州一带层出不穷。在宁明州知州张鸿芬任内,有人得“鸡鬼病”,其家人向官府控告养鸡鬼之人。张鸿芬自然知道这只是一种疾病,于是派遣医生前往救治,后来患者病愈。这一事件对破除鸡鬼之说起到了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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