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元节_七月半_鬼节 >> 节日礼仪 >> 通知公告禁放烟花爆竹保护森林生态安全
倡
议
书
全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每逢佳节,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喜庆氛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之一。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且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贯彻落实《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新风,树牢生态理念。崇尚文明新风尚,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威胁,尽己之力守护好崂山的绿水青山。
二、文明祭祖,严防森林火灾。自觉遵守无火祭祀的规定,严禁在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大力倡导居家追思、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奠方式,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
三、积极参与,凝聚强大合力。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严禁野外用火,积极参与禁放宣传,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发动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做森林的守护者,争做文明市民,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凝聚起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正能量。
森林资源是崂山的生态宝库,成就了我们引以为傲的绿水青山,守护好这份“绿色资本”是我们每一位居民朋友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爱护环境、崇尚文明、倡导新风,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建设共享美好家园作出积极的贡献。
崂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21日
原标题:《禁放烟花爆竹保护森林生态安全的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