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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委托,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联合山西卓信拍卖有限公司拟定于年12月22日上午10:00在沁源县河西办公区政务服务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沁源县事业单位闲置公车车辆牌照
品牌型号
登记日期
行驶公里
参考价(元)
备注
晋D
尼桑ZNWAG3
.03
KM
车辆违章、审验等情况,请自行查询
晋DG
别克SGM
.07
KM
晋DV
现代BHMY
.11
KM
晋DM
桑塔纳SVWKQD
.10
KM
晋DC
桑塔纳SVWHQD
.10
KM
(表中信息仅供参考,均以现场实物为准)特别声明
1.拍卖标的按预展现状进行拍卖,我公司车辆信息资料(来自委托方)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竞买人应在拍卖预展期间亲自查看拍卖标的,对标的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车辆违章、扣分及罚款,以实际为准,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和承担。竞买人一经参与竞买,即表明完全认可标的现状和瑕疵,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拍卖人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咨询核实车管部门,本次拍卖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4.竞买保证金元为单牌,元为通牌;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以全额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拍卖会当天,竞买人须提前15分钟凭竞买号牌入场。
5.如竞拍成功,买受人应于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的5%),并按《竞买须知与规则》中之规定,于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用(包含违章扣分、罚款、审车、保险、交易税、过户手续费、维修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过户时车辆所有人和买受人必须为同一人。
7.买受人逾期未付清价款或逾期未办理过户(包括外迁提档手续),每逾期一日,违约金元/每日每辆车(从过户保证金中扣除)。同时,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要求收回标的重新拍卖,买受人须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所有保证金及成交价款,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三十九条规定承担拍卖标的在本次拍卖中买受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补足再次拍卖的差额。
8.拍卖成交,所付竞买保证金即转为过户保证金。买受人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后,凭身份证、保证金收据、车辆登记证及行驶证经长治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确认后,在5个工作日内退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应于拍卖结束后交回保证金收据,由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款。
9.本次拍卖标的不包括车牌,拍卖成交车辆须交回公车牌照。
10.长治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协助委托方移交本场拍卖会标的。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预展时间:年12月15日-12月16日预展地点:沁源县河西办公区停车场报名时间:年12月17日10:00-16:00报名地点:沁源县河西办公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报名须知: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在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年12月17日下午4时前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照单牌和通牌缴纳:元为单牌,元为通牌;竞买保证金不计息),报名时须携带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四、保证金缴纳方式:
户名: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治银行高新区支行
账号:0
五、报名时间及